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/05/18   阅读:636

4月21日,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,本办法适用于省专利奖的申报、推荐、自荐、评审、奖励和管理活动。

省专利奖经党中央批准由省政府设立、省市场监管局承办,用于表彰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、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,每两年评选一次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,表彰名额50项,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,二等奖不超过10项,三等奖不超过10项,优秀奖不超过25项。

对获奖项目表彰奖励:

以省政府名义作出授奖决定,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、发明人(设计人)发放奖牌、证书,对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,分别给予每项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对获奖项目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info.hebei.gov.cn/eportal/ui?pageId=6806152&articleKey=7017312&columnId=6806589

打印本页 | 关闭窗口